1. |
本院限定網路申請病歷影本者,須曾經在本院有就診或住院記錄。 |
2. |
依「醫師法」及「醫療法」規定:醫師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,不得無故洩露。而醫院診所得依需要,並經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,方能提供病歷複本。 |
3. |
依上述規定,本院網路申請 病歷摘要約須七個工作天,
病歷影本約須三個工作天,申請人先行線上進度查詢,若顯示完件者,始可持身份證(必備),駕照或健保卡至院本部門診掛號室或急診掛號室繳費並領取。而委託人必須出具申請人及委託人身份證,駕照或健保卡(雙證件),方能代領。 |
4. |
申請金額如下(如有變動以門診公告金額為主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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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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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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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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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病歷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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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份15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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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病歷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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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張(含)以下每份200元,第11張以上,每張加收5元影印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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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病歷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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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份15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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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病歷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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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張(含)以下每份200元,第11張以上,每張加收5元影印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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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本系統因病患隱私,需要作身份查核確認,請備齊相關資料,以保障您的安全及權益,造成 不便尚請見諒。 |
6. |
請務必電洽承辦人員確認申請內容:02-28959808 分機603311 病歷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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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未成年子女(未滿18歲)之病歷資料須由法定代理人申請。 |